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20 / run-20260426-170127-lwf8
最终展示
{
"projectBrief": "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经综合判断不属于信息化第三方服务。",
"subpackageFocus": "",
"decisionExplanation": "经综合判断,项目不属于信息化第三方服务主标的。",
"projectTags": "实体安全监管、正式招采",
"remark": "",
"reviewEvidenceSummary": ""
}raw 原文
展开原始正文
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20 17:17:14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6-00768预算金额:1588321.1300采购品目:其他安装代理机构: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陈汉琴项目负责人:陈汉琴
项目概况
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6-00768
项目名称: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8,321.1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88,321.1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安装
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88,321.13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合作满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3)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的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4)特定资格条件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拟派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及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至
2026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地 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13692928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4号
联系方式:18107671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107671981
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0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度海丰县城路灯设施配套应急抢修项目磋商文件(2026042002).zip
采购需求书.pdf
预算审核书.pdf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样本).docx
施工图.pdf
原始字段
展开 JSON
{
"finalCategory": "excluded",
"informationalSignal": true,
"serviceSignal": true,
"effectiveBudgetRaw": 1588321.13,
"manualLayerPresent": true
}